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20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决定:
张艳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1日
上一条: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惠理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建庆同志辞职的决定
【关闭】
电话:0916-6215321 邮编:723500 邮箱:admin@mail.snxx.gov.cn
版权所有:西乡县人大网 技术支持:西乡县人大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陕ICP备08000440号 汉公网备:612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