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1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艳同志提议,决定任命:
张倩、穆倩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海西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清清、黄仁佩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夏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张琨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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