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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5:41  点击:[]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西办发(2003)87 号文件和西编发(2016)5 号文件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 1 个综合办事机构,5 个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建制。1 个综合办事机构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 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为: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本机关主要职责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及其它重大事件。
    二、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 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查,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公正司法,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西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1 个,包括: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25 人,其中行政编制25 人,事业编制 0 人;实有人员 34 人,其中行政 34 人,事业编制 0 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 32 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603.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01 万元),支出总计 603.5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0.55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18 万元,减少 1.34%。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会议、接待、差旅费和公车使用支出,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楼堂馆所项目修建。
    1、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 603.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02.08万元,占 99.76%;其他收入 1.47 万元,占 0.24%。
    2017 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合计 603.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9.08 万元,占 67.84%;项目支出 193.93 万元,占 32.16%。
    2017 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602.09 万元。与 2016 年608.32 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6.23 万元,下降 1.02 %。减少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会议的的内容、人数和天数,减少会议费支出;减少省、市、县人大代表的交叉检查交流活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降低接待规格、压缩陪同人员、减少接待次数。致使全年的支出较上年略有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610.77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1.6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6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51 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 368.9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 104.68 万元,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的代表视察、检查、培训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支出 19 万元,主要用于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 14 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业务培训及办理代表建议、议案的办理等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工作的联系及走访慰问等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 13.64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 2017 年度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26.51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 2017 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09.1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62.6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46.4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8.16 万元,比2016 年增加 1.35 万元,增长 5.04 %,增长的主要:因扶贫工作增加,下乡比较频繁,导致车辆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决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 20.96 万元,增加 2.88 万元,增长 15.93 %,增长原因:因扶贫工作增加,下乡比较频繁,导致车辆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7.2 万元,减少 1.53 万元,下降 17.5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9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比 2016 年 18.08 万元增加 2.88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扶贫工作下乡频繁,导致用油增加,车辆保养增多。2017 年,局(办)机关和其他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公务接待费支出 7.2 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人大工作检查、视察活动,以及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交叉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7 年共接待 20 批次、196 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培训费支出 12.92 万元,比 2016 年度增加 7.42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对当选的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增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 39.37 万元,比 2016 年度增加 0.37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的一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所需材料及代表证照数量增多,会场布置费用增等原因。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92.68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6.45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20.67 万元,增长 80.18%。增加原因:新的一届人大换届,选举费用增加以及省市人大代表交叉检查活动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2017 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 5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该款内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一条: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乡县2018年重点项目中期调整计划的决议 下一条: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实施西乡县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大道建设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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