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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实施西乡县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大道建设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0:07  点击:[]

县人民政府:

西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 次主任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西乡县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大道建设项目的请示》(西政字〔2018〕4号)。会议认为,实施西乡县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大道建设项目,对于全面提升我县循环经济聚集区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为我县城市旅游业、房地产业、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意县人民政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西乡县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大道建设项目,批准将该建设项目政府付费列入县财政中长期预算规划。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原合作协议的执行及条款有重大变更或调整须报县人大常委会。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具体实施主体,要做好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阶段性验收、资金管理、协调落实等方面工作,确保项目按协议时间、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县发改局要做好项目概算投资计划的调整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PPP项目的综合管控和债务水平预警分析,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的预算安排、运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视察或专项监督。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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